不得了啦!一个学法学的大学生竟然把上海迪士尼告上了法庭!此事一出,网上顿时炸开了锅,小姐姐能有勇气状告迪士尼,胆子不小呀!
吃瓜群众们当然是炸开了锅,得知事情真相后,都力挺小姐姐!作为强大的后盾人民网也发表了刊文:上海迪士尼凭什么搞“双标”,谁来保障消费者权益?
我们简单回顾一下事情的经过。
19年初,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强制翻包检查。小王觉得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于是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了法庭。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小王本以为花了365元买了特价票就可以高枕无忧的进园内玩耍了,谁知刚进大门就被工作人员拦下,并要求扣留背包里的零食。这还有没有天理了?没看到有啥禁止携带食物的规定呀!这些零食贵着呢,有小40呢!
相信很多去过迪士尼的朋友都知道乐园入口处的这两张小桌子,很多人由于舍不得自己的零食,不得不在小桌子处就地解决。
如果不愿意就地解决,还有个方法:寄存。而寄存费需要80,这已经相当于门票的四分之一了!老夫凭啥要花这个钱!于是小王和相关人员起了口角,后来还叫了警察,但最终还是沟通无果,小王不得不含泪的把自己的零食,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
小王觉得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于是联合同学,进行了调研。她和同学做了有关社会公众对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食品入园的态度调查,调查发现,多数游客都是“敢怒不敢言”。而经过揣摩分析,上海迪士尼之所以不让带零食如园,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强迫游客去院内进行消费。这可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呀!既然自己是学法的,那就试试告一告这个嚣张的迪士尼!
虽然明知成功率很低,小王还是做了。
小王的大胆行为得到了网友们的力挺,这其中也包括人民网。人民网在14日下午发表了刊文,刊文一出,直接霸占了百度热搜榜!
经过调查发现,美国和法国的3家迪士尼乐园并没有禁止消费者携带食物进园的规定,唯独亚洲的上海迪士尼出现了另类。所以人民网提出了如下四问:
一问:迪士尼凭啥搞“双标”,欧美带得,亚洲就带不得?
二问:凭什么强制翻包,游客隐私权如何保障?
三问:禁带食物是为园区卫生?园区出售的饮食就没气味?
四问:谁来纠正迪士尼的“双标”行为?谁来保障消费者权益?
很多游客都有被强制翻包,然后被迫在园内二次消费的经历。毕竟好不容易来次迪士尼,不让带零食就不带,大不了就在园内买一个20的可乐……
小王的状告行为之所以能受到如此大的关注,也是让大家重新开始思考上海迪士尼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回想一下以前去过的国内的一些大的公园或游乐园,小编的记忆中,确实是有一些地方有类似不让携带食物和饮料的规定,和迪士尼如出一辙。
但问题来了,不能携带食品和饮料,就意味着必须要去园内去购买这些东西。而园内的物品是在外面的好几倍,这明摆着是让游客带动园区的餐饮业发展的说。但我们从来没想过这种做法是侵害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的。迪士尼说带了那些包装食品,会破坏环境,但买了园区的食品,就能保证游客不乱扔垃圾?
所以,被迫购买园区内指定的食品饮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公平交易和禁止强制消费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合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出入境做坐火车啥的,必须翻包检查情有可原,但一个小小的游乐园,没啥必要吧?是,保内可能有易燃易爆物品,零食是易燃易爆物品?
而且我国宪法和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所以假如工作人员需要检查,也必须征求本人同意。强制翻包是不合法的。
分析了半天,小王诉讼成功的概率也是微乎其微。迪士尼已经运营多年,多年以来都是如此搞的,也就不存在啥合法不合法的问题了。就算成功了,禁止携带物品这点不会改变的,因为已经损害生意人的利益了……
不得不说,我们对于不能带零食和饮料这件事,的确都是敢怒而不敢言。只希望未来这个问题可以稍微有所改变,哪怕把园内的物品的物价调整到正常价位也好呀!老夫是不想看到,爬个山,爬半截一瓶水5元,到了山顶就变成了10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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